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泰證券”)作為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西菱動力”)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3號——保薦業務》《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就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事項進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見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2402號),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17,186,700股,發行價格為19.55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335,999,985.00元,扣除發行費用(不含增值稅)人民幣6,832,251.61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329,167,733.39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已于2022年12月28日劃至公司指定賬戶,信永中和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募集資金的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于2022年12月29日出具了《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驗資報告》(XYZH/2022CDAA9B0022號)。
公司已將上述募集資金存放于為本次發行開立的募集資金專戶,對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進行專戶管理,且已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根據《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若本次募集資金凈額少于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公司將根據實際募集資金數額,按照項目的輕重緩急等情況,調整并最終決定募集資金投入的優先順序及各項目的具體投資額,募集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資金或通過其他法律法規允許的融資方式解決。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議調整,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三、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情況
(一)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情況
在募集資金實際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建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合計4,537,026.80元。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元
(二)以自籌資金支付發行費用情況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籌資金支付的發行費用合計1,134,138.38元(以下發行費用金額均為不含稅金額)。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元
綜上,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4,537,026.80元,以自籌資金支付發行費用1,134,138.38元,共計5,671,165.18元。上述金額已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出具了《關于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鑒證報告》(XYZH/2023CDAA9F0172號)。
四、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的實施說明
根據《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在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將根據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有資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資金到位后予以置換。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金額共計5,671,165.18元,擬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金額為5,671,165.18元,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六個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以及發行申請文件的相關安排,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審議程序及相關意見
(一)董事會審議情況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5,671,165.18元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二)監事會審議情況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六個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置換與公司披露的《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內容一致,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三)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審批程序合法、合規,募集資金置換的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六個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公司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情況已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確認,《關于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鑒證報告》(XYZH/2023CDAA9F0172號)。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5,671,165.18元置換前期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的自籌資金。
(四)會計師事務所鑒證意見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認為:公司出具的《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專項說明》已經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22〕15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的規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實反映了西菱動力截至2023年1月31日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實際情況。
六、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鑒證報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本次募集資金置換距離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六個月,募集資金的使用不與公司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保薦機構對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事項無異議。
保薦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劉霆關峰
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證券代碼:300733證券簡稱:西菱動力公告編號:2023-093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
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西菱動力”)于2023年6月21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5,671,165.18元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保薦機構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薦機構”)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見,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專項鑒證報告,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2402號),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17,186,700股,發行價格為19.55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335,999,985.00元,扣除發行費用(不含增值稅)人民幣6,832,251.61元,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329,167,733.39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已于2022年12月28日劃至公司指定賬戶,信永中和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募集資金的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于2022年12月29日出具了《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驗資報告》(XYZH/2022CDAA9B0022號)。
公司已將上述募集資金存放于為本次發行開立的募集資金專戶,對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進行專戶管理,且已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商業銀行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根據《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若本次募集資金凈額少于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公司將根據實際募集資金數額,按照項目的輕重緩急等情況,調整并最終決定募集資金投入的優先順序及各項目的具體投資額,募集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資金或通過其他法律法規允許的融資方式解決。經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議調整,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萬元
三、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情況
(一)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情況
在募集資金實際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建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合計4,537,026.80元。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元
(二)以自籌資金支付發行費用情況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籌資金支付的發行費用合計1,134,138.38元(以下發行費用金額均為不含稅金額)。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元
綜上,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4,537,026.80元,以自籌資金支付發行費用1,134,138.38元,共計5,671,165.18元。上述金額已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出具了《關于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鑒證報告》(XYZH/2023CDAA9F0172號)。
四、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的實施說明
根據《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在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將根據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有資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資金到位后予以置換。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金額共計5,671,165.18元,擬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金額為5,671,165.18元,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六個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規定以及發行申請文件的相關安排,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審議程序及相關意見
(一)董事會審議情況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5,671,165.18元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二)監事會審議情況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六個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置換與公司披露的《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內容一致,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三)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審批程序合法、合規,募集資金置換的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六個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公司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情況已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確認,《關于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鑒證報告》(XYZH/2023CDAA9F0172號)。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5,671,165.18元置換前期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的自籌資金。
(四)會計師事務所鑒證意見
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認為:公司出具的《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專項說明》已經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22〕15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的規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實反映了西菱動力截至2023年1月31日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實際情況。
(五)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鑒證報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有關規定。本次募集資金置換距離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六個月,募集資金的使用不與公司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保薦機構對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事項無異議。
六、備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關于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鑒證報告》(XYZH/2023CDAA9F0172號)
5、《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關于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
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
鑒證報告
XYZH/2023CDAA9F0172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們接受委托,對后附的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菱動力”)管理層編制的截至2023年1月31日止的《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專項說明》(以下簡稱“專項說明”)進行了鑒證工作。
一、管理層的責任
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22〕15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相關規定的要求編制專項說明。這種責任包括設計、實施和維護與募集資金置換專項說明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實物證據、原始書面材料、副本材料、口頭證言以及我們認為必要的其他證據,保證專項說明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而導致的重大錯報。
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審核工作的基礎上對西菱動力管理層編制的專項說明發表鑒證意見。我們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其他鑒證業務準則第3101號——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或審閱以外的鑒證業務》的規定執行了鑒證工作,以對專項說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在執行鑒證工作的過程中,我們實施了包括檢查有關資料與文件、核查會計記錄等我們認為必要的鑒證程序,在此基礎上依據所取得的資料做出職業判斷。我們相信,我們的鑒證工作為發表意見提供了合理的基礎。
三、鑒證意見
我們認為,后附專項說明已經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22〕15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的規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實反映了西菱動力截至2023年1月31日止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實際情況。
四、報告使用范圍
本報告僅供西菱動力用于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因使用不當造成的后果,與執行本鑒證業務的注冊會計師及本會計師事務所無關。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
的自籌資金專項說明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22〕15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的規定,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現將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2402號)同意,本公司向特定對象實際發行股票數量17,186,700.00股,發行價格為19.55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335,999,985.00元。扣除未支付的保薦及承銷費用5,094,339.62元(不含稅)后的余款330,905,645.38元,已于2022年12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資金專戶。本公司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制度,已在銀行開設專戶存儲上述募集資金,并與募集資金存放銀行、保薦機構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實際募集資金為335,999,985.00元,扣除保薦及承銷費用、律師費用、審計及驗資費用、發行上市手續費及材料制作費6,832,251.61元(不含增值稅),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329,167,733.39元。該募集資金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并于2022年12月29日出具了XYZH/2022CDAA9B0022《驗資報告》。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根據本公司簽署的《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本公司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元
在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到位之前,公司將根據項目進度的實際情況以自有資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資金到位后予以置換。若本次募集資金凈額少于上述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總額,公司將根據實際募集資金數額,按照項目的輕重緩急等情況,調整并最終決定募集資金投入的優先順序及各項目的具體投資額,募集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資金或通過其他法律法規允許的融資方式解決。
本次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329,167,733.39元,少于上述項目募集資金擬投資金額。2023年1月16日,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部分募投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的議案》(公告編號:2023-024),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元
三、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在募集資金實際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建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截至2023年1月31日止,公司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合計人民幣4,537,026.80元。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元
四、以自籌資金支付發行費用情況
公司擬使用募集資金置換截至2023年1月31日止以自籌資金預先支付的發行費用人民幣1,134,138.38元(以下發行費用金額均為不含稅金額)。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元
五、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自籌資金的審批情況
本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全體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六、結論
截至2023年1月31日,本公司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合計人民幣5,671,165.18元,本次置換金額合計5,671,165.18元。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證監會公告〔2022〕15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的規定,本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尚須保薦機構發表明確同意意見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后方可實施。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
第四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則》《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公司獨立董事對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事項進行了認真調查和核實,現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審批程序合法、合規,募集資金置換的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六個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規定,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公司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情況已經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驗確認,《關于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鑒證報告》(XYZH/2023CDAA9F0172號)。因此,我們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5,671,165.18元置換前期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的自籌資金。
獨立董事(簽字)
吳傳華趙勇賀立龍
2023年6月21日
證券代碼:300733證券簡稱:西菱動力公告編號:2023-095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于2023年6月21日在成都市青羊區騰飛大道298號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方式召開第四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會議通知于2023年6月13日以書面方式送達全體監事,全體監事均出席本次會議。全體監事推舉唐卓毅先生主持本次會議,會議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
監事會經審議認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六個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置換與公司披露的《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說明書》內容一致,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3年6月21日登載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公告》(編號:2023-093)。
表決結果:3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備查文件
1.《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證券代碼:300733證券簡稱:西菱動力公告編號:2023-094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2023年6月21日在成都市以現場和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本次會議由董事長魏曉林先生召集和主持,會議通知于2023年6月13日以書面方式送達全體董事。會議應到董事7人,實到董事7人,全體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
董事會經審議: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5,671,165.18元置換已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具體項目如下: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23年6月21日登載于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已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公告》(編號:2023-093)。
表決結果:7票贊成,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備查文件
1.《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成都西菱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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