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新天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12月28日舉辦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有關提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2023年12月2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刊登的相關公告。
前不久,公司收到大股東河北省基礎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轉發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經營管委會(下稱“河北省國資委”)《關于河北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所屬新天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備案意見》(冀國有資本發考評〔2024〕9號),河北省國資委允許新天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及相關事宜尚要遞交公司股東大會及其到時候合理公司章程規定的A股、H股類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企業將積極推動有關工作,嚴格執行《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新天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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