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醒
廣東省匯成真空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匯成真空”“外國投資者”或“企業”)依據中國證監會(下稱“證監會”)出臺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208號〕,下稱“《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205號〕),深圳交易所(下稱“深圳交易所”)出臺的《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深圳上〔2023〕100號,下稱“《業務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圳上〔2018〕279號,下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深圳上〔2023〕110號,下稱“《網下發行實施細則》”),中國證券業協會出臺的《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承銷業務規則》(中證協發〔2023〕18號)、《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中證協發〔2023〕19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要求及自我約束標準等相關資料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請投資者關注相關規定的轉變。
東莞市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莞證券”或“保薦代表人(聯席主承銷商)”)出任本次發行的保薦代表人(聯席主承銷商),興業銀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興業證券”)出任本次發行的聯席主承銷商(東莞證券和興業證券下列統稱“聯席主承銷商”)。
本次發行選用向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定項配股(下稱“戰略配售”)、線下向滿足條件的投資人詢價采購配股(下稱“網下發行”)及在網上向擁有深圳市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購存托市值的社會發展公眾投資者標價發售(下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
本次發行戰略配售在聯席主承銷商部位進行;此次初步詢價和網下發行都通過深圳交易所網下發行平臺網站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清算交收平臺,請網下投資者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此次網上發行根據深圳交易所交易軟件,選用按股票市值認購標價交易方式開展,請在網上投資人仔細閱讀本公告及深圳交易所公布的《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
(下轉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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