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989證券簡稱:寶豐能源公告編號:2023-035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2023年3月9日,公司召開了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執行情況及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現根據生產經營實際情況,需對2023年日常關聯交易金額進行調增,增加金額未達到股東大會審議標準,故不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該項日常關聯交易為公司正常生產經營行為,以市場公允價格為定價標準,未對關聯方形成較大依賴,不會對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產生不良影響。
一、日常關聯交易基本情況
(一)日常關聯交易履行的審議程序
1、寧夏寶豐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開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執行情況及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預計公司2023年日常關聯交易金額為444,400,000.00元,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關于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執行情況及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4)。
2、本次增加日常關聯交易的基本情況
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購買寧夏紅墩子煤業有限公司40%股權等資產的議案》,收購完成后,公司持有紅墩子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墩子煤業”)40%的股權。2023年2月28日,紅墩子煤業召開2023年第一次股東會,選舉盧軍先生為紅墩子煤業第一屆董事會董事,任職期限自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一屆董事會屆滿。因盧軍先生為本公司董事,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第6.3.3條第二款規定,公司與紅墩子煤業構成關聯關系,紅墩子煤業系本公司的關聯法人,雙方發生的交易納入日常關聯交易范圍。
根據公司2023年度預計與紅墩子煤業發生關聯交易的實際情況,公司擬對2023年日常關聯交易金額進行調增。
3、本次增加日常關聯交易預計董事會的表決情況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增加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議案》,關聯董事盧軍先生回避表決。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議案進行了事前認可,并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認為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額度符合《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公司與紅墩子煤業之間發生的交易基于公司生產經營需要,交易的進行有利于公司降低生產成本,保障生產穩定,交易定價公平、合理,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增加符合交易雙方業務發展需求,不會影響公司的獨立性,符合公司的長遠發展規劃,不存在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權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增加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額度。
(二)本次增加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金額和類別
1、向關聯方出售(采購)商品/提供勞務
注:公司董事盧軍先生系2023年2月28日擔任紅墩子煤業董事。自2023年2月28日至披露日,公司與紅墩子煤業發生的關聯交易金額為10,562.38萬元。
除上述日常關聯交易金額調整增加外,其他日常關聯交易的內容、金額等仍按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2022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執行情況及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公告》執行。調增后,公司2023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總金額預計為93,290.00萬元。
二、關聯方介紹和關聯關系
(一)關聯方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寧夏紅墩子煤業有限公司
企業性質: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德琛
注冊資本:壹拾壹億元整
注冊地址:銀川市濱河新區星河街15號
經營范圍:煤炭開采(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一般項目:煤炭洗選;煤炭及制品銷售;煤制品制造;選礦;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雨水、微咸水及礦井水的收集處理及利用;水資源管理;固體廢物治理;機械設備租賃;住房租賃;成品油倉儲(不含危險化學品);碳減排、碳轉化、碳捕捉、碳封存技術研發;日用百貨銷售;勞務服務(不含勞務派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該公司總資產:835,690.83萬元、凈資產48,381.48萬元;2022年1-12月營業收入18,877.23萬元、凈利潤-20,777.76萬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該公司總資產:853,854.62萬元、凈資產56,939.11萬元;2023年1-3月營業收入33,420.23萬元、凈利潤6,759.44萬元。
(二)與本公司的關聯關系
由于本公司董事盧軍先生同時擔任紅墩子煤業的董事,根據《上市規則》第6.3.3條第二款規定,紅墩子煤業系本公司的關聯法人。
(三)關聯方履約能力分析
上述關聯方依法持續經營,其經濟效益和財務狀況正常,與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結算,不存在履約能力障礙。
三、關聯交易主要內容和定價政策
公司與紅墩子煤業進行的煤炭采購關聯交易,依照市場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以市場價格協商確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權益的情形。
四、關聯交易目的和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持有紅墩子煤業40%股權,其擁有紅一煤礦和紅二煤礦,與公司現有的紅四煤礦毗鄰,同屬于一個礦區即寧夏紅墩子礦區,紅墩子礦區距離公司寧東生產基地僅20余公里,所生產的煤炭品種主要為焦煤,經洗選加工后的精煤可用作煉焦配煤,副產的中煤、煤泥可作為動力用煤,向紅墩子煤業采購煤炭運輸距離近、數量有保證,有利于降低公司煤炭采購成本,保障公司主要產品所需原料煤的穩定供應。雙方合作是公司生產經營的需要,充分利用關聯方擁有的資源為本公司的生產經營服務,降低公司生產成本,同時獲取公允收益,有利于公司日常經營。
公司與紅墩子煤業的合作系公司正常業務發展的需要,交易價格依照市場情況公平、合理確定,結算時間和方式按照公司統一政策執行,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該項交易不會對公司的獨立性產生影響,對關聯方不會形成依賴。
五、備查文件
(一)獨立董事發表的事前認可及獨立意見;
(二)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寧夏寶豐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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