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030證券簡稱:*ST全筑公示序號:臨2023-092
債卷編碼:113578債卷通稱:全筑可轉債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部公司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上海全筑控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第五屆職工監事第五次大會于2023年6月8日以通信方式舉辦。會議報告于2023年6月2日以打電話方法傳出。會議由監事長王健曙老先生集結并組織,例會應參加公司監事3人,具體參加公司監事3人。大會合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上海全筑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
此次職工監事就下列提案展開了決議,一致通過如下所示:
1、表決通過《關于董事會提議向下修正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的議案》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存續期限,當企業A股個股在隨意持續二十個交易時間中起碼有十個交易日收盤價格小于本期轉股價格的90%時,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往下調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東會決議。
調整后轉股價格應不少于此次股東會舉辦此前二十個交易時間企業A股股票買賣交易平均價和前一交易日企業A股交易股票平均價,與此同時調整后轉股價格不能低于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和票面價值。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集團公司A股個股存有持續二十個交易時間中起碼有十個交易日收盤價格小于本期轉股價格的90%的情況,已達到《募集說明書》所規定的轉股價格往下調整的前提條件。
決議結論:允許3票;抵制0票;放棄0票。
本提案要遞交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職工監事
2023年6月8日
證券代碼:603030證券簡稱:*ST全筑公示序號:臨2023-093
債卷編碼:113578債卷通稱:全筑可轉債
上海全筑控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有關股東會建議往下調整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的議案公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此次往下調整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的議案早已董事會表決通過,仍要遞交企業股東會決議。依據《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下稱“《募集說明書》”)的相關規定,調整后轉股價格應不少于相對應股東會舉辦此前二十個交易時間企業A股股票買賣交易平均價和前一交易日企業A股交易股票平均價,與此同時調整后轉股價格不能低于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和票面價值?,F階段往下調整的轉股價格還不清楚。
●關于下修全筑可轉債的轉股價格風險防范:
(1)2023年5月19日,公司收到人民法院下發的《受理預重整通知書》《預重整臨時管理人確定書》《關于預重整期間開展工作的指導意見》,人民法院確定審理企業預重整,以確定上海方達法律事務所為公司發展預重整階段的臨時管理人。與此同時對企業預重整期內需進行事務及應盡的責任明確提出實施意見(公示序號臨2023-081)。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業并未得到人民法院審理重整申請文件,企業會不會進到重整程序,尚有待觀察。
(2)下修后,全筑可轉債債券投資者挑選股權轉讓,將將面臨企業每股凈資產及凈資產回報率降低、企業股票下跌、相對應股權被稀釋液的風險;全筑可轉債債券投資者不會選擇股權轉讓,將將面臨債務償還有待觀察的風險。
(3)假如重組不成功,企業將存有被宣布破產風險。如果企業被宣布破產,依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4.13條規定,企業股票可能面臨被暫停上市風險。
一、可轉換債券權基本概況
經中國證監會開具的《關于核準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批準〔2020〕371號)審批,上海全筑控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名“上海全筑建筑裝飾設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全筑股份”或“企業”)于2020年4月20日發行了384萬多張可轉換公司債券,每個顏值100元,發售總金額38,400萬余元,息票率第一年為0.4%、第二年為0.6%、第三年為1.0%、第四年為1.5%、第五年為1.8%、第六年為2.0%,存續期限為自發售的時候起6年。
經上海交易所自律監管認定書【2020】128號文允許,企業本次發行的38,400萬余元可轉換公司債券于2020年5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債卷通稱“全筑可轉債”,債卷編碼“113578”。
二、此次往下調整轉股價格具體內容
根據相關標準及《募集說明書》的轉股價格往下修正條款: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存續期限,當企業A股個股在隨意持續二十個交易時間中起碼有十個交易日收盤價格小于本期轉股價格的90%時,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往下調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東會決議。
以上調整計劃方案需經列席會議股東持有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據即可執行。股東會開展決議時,擁有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股東應該逃避。
調整后轉股價格應不少于此次股東會舉辦此前二十個交易時間企業A股股票買賣交易平均價和前一交易日企業A股交易股票平均價,與此同時調整后轉股價格不能低于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和票面價值。如在上述情況二十個交易日發生了轉股價格調節的情況,即在調節前交易時間按調節前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測算,變更后的交易時間按變更后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測算?!?/p>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業股票存有持續二十個交易時間中起碼有十個交易日收盤價格小于本期轉股價格的90%的情況,已達到《募集說明書》所規定的轉股價格往下調整的前提條件。
以便充足維護債券投資者利益,公司在2023年6月8日舉辦第五屆股東會第六次大會,第五屆職工監事第五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董事會提議向下修正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的議案》,同時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決議。調整后轉股價格應不少于上述情況的股東會舉辦此前二十個交易時間企業A股股票買賣交易平均價和前一交易日企業A股交易股票平均價,與此同時調整后轉股價格不能低于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和票面價值。如決議該提案的股東會舉行時,以上任一指標值高過調節前“全筑可轉債”的轉股價格(5.25元/股),則“全筑可轉債”轉股價格不用調節。并且報請股東會受權股東會依據《募集說明書》中協議條款申請辦理此次往下調整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相關的事宜。
三、風險防范
1.此次往下調整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早已董事會表決通過,仍要遞交企業股東會決議。依據《募集說明書》的相關規定,調整后轉股價格應不少于相對應股東會舉辦此前二十個交易時間公司股票交易平均價及其前一交易日平均價間的較多者,且與此同時不能低于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值及其票面價值?,F階段往下調整的轉股價格尚未明確。
2.2023年5月19日,公司收到人民法院下發的《受理預重整通知書》《預重整臨時管理人確定書》《關于預重整期間開展工作的指導意見》,人民法院確定審理企業預重整,以確定上海方達法律事務所為公司發展預重整階段的臨時管理人。與此同時對企業預重整期內需進行事務及應盡的責任明確提出實施意見(公示序號臨2023-081)。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業并未得到人民法院審理重整申請文件,企業會不會進到重整程序,尚有待觀察。
3.關于下修全筑可轉債的轉股價格風險防范:
(1)下修后,全筑可轉債債券投資者挑選股權轉讓將將面臨:
A.每股凈資產及凈資產回報率存有降低的風險性:假如全筑可轉債債券投資者在法院判決審理債務人對企業所提出的重整申請以前挑選股權轉讓,公司股本、資產總額及資本公積金將一定程度的提升,企業有可能出現盈利增長率低于總市值及資產總額提升力度的狀況,企業每股凈資產及凈資產回報率將存有降低的風險性。
B.股票下跌風險:若比較多債券投資者挑選股權轉讓的,另外在股權轉讓后對股市開展售出,股價可能出現進一步下跌的風險性。
C.假如法院判決審理債務人對企業所提出的重整申請,有關股權被稀釋液風險:假如法院判決審理債務人對企業所提出的重整申請,股權轉讓后債券投資者持有的公司股權可能會因為重整計劃里的出資人權益調節而活著被稀釋液風險。
D.如人民法院無法審理債務人對企業所提出的重整申請,企業可能面臨比較大的利率風險,造成股票波動。
(2)全筑可轉債債券投資者不會選擇股權轉讓將將面臨:
A.公司現階段遭受國家宏觀政策、市場情況等因素,銷售業績持續走低,流通性發生焦慮不安,幾筆負債貸款逾期,存有沒法還款全部債務風險。
B.假如法院判決審理債務人對企業所提出的重整申請,依據《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六條的相關規定,到時候沒有選擇股權轉讓的債券投資者所擁有全筑可轉債將期滿,全筑可轉債持有者可根據依規擁有的債務開展債權申報,債務種類很有可能是無財產擔保普通債權,有關債務在全筑股份重整程序里的償還狀況有待觀察。全筑可轉債貸款擔保人全筑股份目前還沒有被判決進到重整程序,其對全筑可轉債的連帶擔保責任是否能執行有待觀察。依據《企業破產法》第八十五條規定,重整計劃草案涉及到出資人權益調整事項的,理應設投資人組,對于該事項展開決議。債券投資者股權轉讓時可能將以注資者的身份,參加企業重整計劃草案的決議。
C.如人民法院無法審理債務人對企業所提出的重整申請,全筑可轉債后面很有可能可能面臨兌現相關風險。
4.假如重組不成功,企業將存有被宣布破產風險。如果企業被宣布破產,依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4.13條規定,企業股票可能面臨被暫停上市風險。
5、企業將高度關注該事項后續工作進展,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企業有關信息以特定信息公開新聞媒體及上海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公告為準,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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