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及董事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披的內容真實、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醒:
1、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出現提升、變動、否定提案的現象。
2、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出現變動上次股東會議決議的現象。
一、召開的現象
(一)召開的時間也
1、現場會議:2024年4月9日14:00。
2、網上投票時長:
(1)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軟件開展網上投票的具體時間:2024年4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根據深圳交易所互聯網技術投票軟件開展網上投票的具體時間:2024年4月9日9:15-15:00階段的任意時間。
(二)現場會議地址:江西南昌市高新區火把街道199號公司辦公樓五樓會議室。
(三)會議召集人:董事會。
(四)節目主持人:董事長葉榮老先生。
(五)除權日:2024年4月2日
(六)企業2024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會議報告及提示性公告各自已經在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3日傳出(公示)。大會的集結、舉辦合乎《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相關規定。
二、大會的參加狀況
公司部分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層管理人員以及公司聘請的侓師參加或出席了此次會議。
三、提議決議和表決狀況
交流會以現場投票和網上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決議,實際決議結果如下:
根據相關規定,以上提案是一般決議事宜,由出席股東大會公司股東(包含公司股東委托代理人)持有投票權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據。
四、侓師開具的法律意見
1、法律事務所名字:國浩律師(南昌市)公司。
2、侓師名字:張璐、譚冬梅。
3、總結性建議:企業本次股東大會的集結、舉辦程序流程、參會工作人員資質、召集人資質、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流程、表決結果、本次股東大會根據的各種決定均達到《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行政規章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均合理合法、合規管理、真正、合理。
五、備查簿文檔
(一)安徽贛能股份有限責任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會議決議;
(二)國浩律師(南昌市)公司關于企業2024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法律服務合同。
安徽贛能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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