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099 證券簡稱:海翔藥業 公告編號:2023-032
浙江海翔藥業有限公司
簽署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
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海翔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5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七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議案》、《關于簽署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的議案》同意公司在孫公司浙江明翔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翔藥業”)、“總部研究院項目”建設中使用原募集項目“醫藥綜合研發中心”未使用的募集資金。詳見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信息網和《證券時報》上的具體內容、《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發布的《關于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公告》(公告號:2023-016)。
根據上述募集項目變更計劃,公司最近變更了部分募集資金賬戶,并重新簽署了募集資金四方的新監管協議。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籌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中國證券監管委員會證監會許可證〔2016〕經深圳證券交易所批準,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有限公司采用非公開發行方式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99、890、023股,發行價為每股10.28元,共募集資金1.026、869、436.44元。2016年9月1日,主承銷商國泰君安證券有限公司在扣除承銷費、保薦費等1萬元(含稅)后的募集資金為1萬元、016、869元、436.44元,已匯入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賬戶。扣除承銷費、保薦費、律師費、會計費、登記費等發行費12、465、829.73元后,公司募集資金凈額為1014、403、606.71元。扣除承銷費、保薦費、律師費、會計費、登記費等發行費12、465、829.73元后,公司募集資金凈額為1、014、403、606.71元。上述募集資金到位由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實,并出具驗資報告(天健驗資)〔2016〕358號)。
二、募集資金專戶變更及監管協議簽署情況
近日,公司、明翔藥業、中國農業銀行有限公司臺州椒江支行(以下簡稱“中國農業銀行椒江支行”)和國泰君安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君安”)簽署了“籌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總部研究院項目”籌集資金存儲使用專項賬戶管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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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的主要內容
甲方:浙江海翔藥業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明翔藥業有限公司
丙方: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州椒江支行
丁芳:國泰君安證券有限公司
為規范甲方募集資金管理,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經協商達成下列協議:
1.乙方已在丙方開立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項賬戶),賬戶為19910101040094273。該專項賬戶僅用于總部研究院項目募集資金的儲存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二、二。甲、乙、丙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
3、作為甲乙雙方的發起人,丁方應指定發起人代表或其他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監督甲乙雙方募集資金的使用。丁方應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引》第一號和甲方制定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履行監督職責,并可通過現場調查、書面詢問等方式行使監督權。甲方、乙方和丙方應配合丁方的調查和查詢。丁方每六個月對甲方募集資金的儲存和使用情況進行一次現場檢查。
4、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的前提下,甲方授權丁方指定的發起人代表楊志杰和陳一紹隨時到丙方查詢和復制乙方專用賬戶的信息;丙方應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相關專用賬戶信息。
發起人代表向丙方查詢乙方專用賬戶時,應出具其合法身份證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丙方查詢乙方專用賬戶時,應出具其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五、丙方每月(每月5日前)向乙方出具對賬單,并抄送丁方。丙方應確保對賬單真實、準確、完整。
六、乙方一次或者十二個月內從專戶提取的金額超過5000萬元或者募集資金凈額的20%的,丙方應當及時通知丁方,并提供專戶支出清單。
7、丁方有權按照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發起人代表。丁方更換發起人代表的,應當書面通知丙方相關證明文件,并按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要求書面通知發起人代表的聯系方式。更換發起人代表不影響本協議的有效性。
八、丙方連續三次未及時向丁方出具對賬單或通知丁方專戶大額提款,甲方或丁方可要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協議,注銷募集資金專戶。
9、在監管期間,丙方對所有數據的審查僅限于正式審查,不承擔實質性審查義務。甲乙雙方之間的糾紛與丙方無關。司法機關要求查封、凍結、扣除監管賬戶的,丙方有義務協助,不視為違約。
10、乙方應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甲方應對甲方造成的財務損失負責。
11、本協議自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自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成并依法注銷之日起生效。
在持續監督期結束之日,丁方義務。
十二、本協議一式八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報告一份,其余留甲方備用。
四、備查文件
募集資金四方監管協議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藥業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16日
證券代碼:002099 證券簡稱:海翔藥業 公告編號:2023-033
浙江海翔藥業有限公司
對外投資進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對外投資基本情況
2023年5月,浙江海翔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轉讓嘉興一凱風險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以下簡稱“嘉興一凱”)有限合伙股份,嘉興一凱擬投資青島新泰納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泰納米”)。具體內容見2023年5月19日巨潮信息網和《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發布的《對外投資公告》(公告號:2023-029)。
二是合伙企業進展情況
嘉興市次愷于2023年5月25日完成股權變更手續,并取得嘉興市南湖區行政審批局頒發的營業執照。2023年6月13日,嘉興一凱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行業協會完成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手續,并取得《私募投資基金備案證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具體登記信息如下:
基金名稱:嘉興市宜愷風險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經理名稱:上海福利私募股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稱:興業證券有限公司
備案日期:2023年6月13日
備案碼:SB0668
三、合伙企業對外投資概述
近日,嘉興一凱與寧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景德鎮蜂巢鈴軒新能源產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等合作伙伴簽訂了《增資認購協議》,新增注冊資本1665萬元(超過注冊資本的部分全部計入資本公積金),占增資后注冊資本總額的13.0435%。其中,嘉興一凱認購新泰、納米新增注冊資本555萬元(超過注冊資本的部分全部計入資本公積金),占增資后注冊資本總額的4.3478%。最近,投資達到了投資交付的先決條件,投資、工商變更等程序將按照協議完成。
四、對公司的影響
嘉興伊凱在新泰和納米投資完成后,完成了既定的投資目標。在投資項目經營過程中,可能會受到宏觀經濟、行業周期、經營管理等多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存在不達預期的風險。為降低投資風險,公司和嘉興一凱將密切關注新泰和的運營、管理和資本運營。符合有關披露標準的,公司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私募投資基金備案證明》
2、《增資認購協議》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藥業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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