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870 證券簡稱:香山股份 公告編號:2023-039
廣東香山衡器集團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 股東大會沒有否決提案。
2.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股東大會以前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的日期和時間:
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日現場會議時間:00
網上投票時間:2023年6月15日9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進行網上投票的具體時間: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2023年6月15日9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15一15:00期間的任何時間。
(二)現場會議地點:廣東香山衡器集團有限公司三樓會議室,中山市東區起灣道東側白沙灣工業園區。
(3)會議召集人:廣東香山衡器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
(4)會議召開方式:股東大會采用現場表決與網上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5)會議主持人:董事長趙玉昆先生
(6)本次會議的召開和表決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一)出席會議的總體情況
共有13名股東、股東代表和委托代理人參加了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和網上投票,代表53、544、265股表決權,占公司總股份的40.5406%。
(二)出席現場會議
共有3名股東、股東代表和委托代理人參加股東大會現場會議投票,代表29052175股表決權,占公司總股份的21.966%。
(三)網上投票
共有10名股東通過網上投票參加股東大會,代表24、492、090股表決權,占公司總股份的18.5440%。
(4)共有9名中小投資者(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以外的其他股東),代表7、896、340股表決權,占公司總股份的5.9787%。其中:1名中小股東通過現場投票代表10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0001%。8名中小股東通過網上投票,代表7、896、240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5.9786%。
(5)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出席會議,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出席股東大會,見證股東大會,并出具法律意見。
三、審議議案
股東大會根據會議議程審議了議案,并結合現場記名投票和網上投票進行了表決。
審議表決結果如下:
(一)審議通過了《寧波均勝群英汽車系統有限公司12%股權及關聯交易現金收購議案》
同意53、544、265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持有的1萬股%;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持有的0.0萬股份%;棄權0股(其中默認棄權0股未投票)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持有的0.0萬股份%。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如下:
同意7.896、34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持有的1萬股。%;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持有的0.0萬股%;棄權0股(其中默認棄權0股未投票)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持有的0.0萬股份。%。
本議案關聯股東未參加本次會議,也未參加本議案的表決。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李輝、羅金航律師見證了股東大會,并發布了《廣東香山衡器集團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法律意見》,結論是:公司會議召開、程序、現場會議人員和召集人的主要資格、會議提案和表決程序、表決結果符合公司法、證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一)廣東香山衡器集團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關于廣東香山衡器集團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德恒06G2022033-0006號)。
廣東香山衡器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
本文僅供讀者參考,任何人不得將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負。如因文章侵權、圖片版權和其它問題請郵件聯系,我們會及時處理:tousu_ts@sina.com。
舉報郵箱: Jubao@dzmg.cn 投稿郵箱:Tougao@dzmg.cn
未經授權禁止建立鏡像,違者將依去追究法律責任
大眾商報(大眾商業報告)并非新聞媒體,不提供任何新聞采編等相關服務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備2023001087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