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壓電器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高院”)、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并申請在科技創新板上市,中國證監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已同意注冊(證監會許可證)〔2023〕726號)。
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公司”或“保薦人(主承銷商)”)擔任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
發行人與發起人(主承銷商)協商確定,公開發行的股份數量為7000股,914.486700股,約占發行后總股本的25.00%,均為公開發行新股,無舊股轉讓。本次發行將于2023年6月7日(T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互聯網交易平臺(IPO線下查詢認購)(以下簡稱“互聯網交易平臺”)實施。
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特別要求投資者注意以下內容:
1、本次發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給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線下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線下發行”)與上海市場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憑證市值(以下簡稱“線上發行”)相結合。
保薦人(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實施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初步查詢、線上線下發行。在保薦人(主承銷商)進行戰略配售;通過互聯網交易平臺進行初步詢價和線下發行;(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實施;網上發行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實施。關于初步查詢和線下電子發行的詳細信息,請參考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發布的《線下發行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
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僅由保薦人相關子公司組成。
2、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通過線下初步查詢確定發行價格,線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查詢。
3、2023年5月30日,初步詢價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T-6日)《西安高壓電器研究院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技創新板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規定的淘汰規則,經淘汰不符合要求的投資者報價后,協商一致。除去所有擬認購價格高于17.34元/股(不含17.34元/股)的配售對象;在擬認購價格為17.34元/股的配售對象中,除去所有認購價格低于2.630萬股的配售對象。以上共排除100個配售對象,相應排除的擬認購總額為174350萬股,占本次初步詢價排除無效報價后申報總額的1.00%。以上共排除100個配售對象,相應排除的擬認購總額為174350萬股,占本次初步詢價排除無效報價后申報總額的1744500萬股的1.00%。排除部分不得參與線下和線上認購。
4、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綜合考慮發行人的基本面、市場狀況、同行業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和承銷風險,協商確定發行價格為14.16元/股,線下發行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本次發行的價格不高于網下投資者排除最高報價部分后剩余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開募集基金”)、全國社保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企業年金基金和職業年金基金(以下簡稱年金基金)、符合《保險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剩余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較低(以下簡稱“四個數字較低”)。
2023年6月7日(T日),投資者應按此價格進行線上線下認購,認購時無需繳納認購資金。其中,線下認購時間為9:30-15:網上認購時間為900:30-11:30,13:00-15:00。
5、發行價格14.16元/股對應的市盈率為:
(1)25.79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的總股本計算);
(2)29.97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的總股本計算);
(3)34.39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的總股本計算);
(4)39.96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的總股本計算)。
6、請關注以下情況,并相應判斷本次發行定價的合理性。
(1)本次發行價格為14.16元/股,不高于“四個數哪個值低” 15.2808元/股。
(2)根據國民經濟產業分類(GB截至2023年6月2日,公司所在行業為“專業技術服務業(M74)”(T-3日)上個月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專業技術服務業(M74)”平均靜態市盈率為34.66倍。
(3)截至2023年6月2日(T-3日)與上市公司相比,估值水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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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6月2日,數據來源:Wind信息(T-3)。
注1:2022年扣除前/后EPS計算口徑:2022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T-3日(2023年6月2日)總股本;
注2:如果各種數據計算出現尾數差異,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3:在計算2022年扣除非前/后靜態市盈率算術平均值時,將電科院的異常值剔除。
發行價格為14.16元/股。2022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相應發行人的市盈率為39.96倍,高于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行的發行人最近一個月的平均靜態市盈率,低于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平均靜態市盈率,但未來發行人股價下跌仍有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風險。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要求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認真研究和判斷發行定價的合理性,合理投資。
(4)請注意發行價格與線下投資者報價之間的差異。線下投資者報價詳見同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發布的報價(www.sse.com.cn)Xi安高壓電器研究院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技創新板上市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
(5)發行定價遵循市場定價的原則,消除最高部分報價后,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考慮剩余報價和認購數量、發行人行業、市場狀況、同行業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和承銷風險,協商確定發行價格。本次發行價格不高于“四個數哪個低”。任何投資者參與認購的,視為已接受發行價格;對發行定價方法和發行價格有異議的,建議不參與發行。
(6)投資者應充分關注定價市場化中包含的風險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低于發行價格,有效提高風險意識,加強價值投資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監管機構、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不能保證股票上市后不低于發行價格。
7、發行人的募集資金預計為91000.00萬元。根據發行價格14.16元/股和7.914.4867萬股的新股發行數量,如果發行成功,預計發行人募集資金總額約為112.069.13萬元,扣除約6.090.83萬元(含印花稅)的發行費用后,預計募集資金凈額約為105.978.30萬元。
本次發行存在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模式、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財務狀況、利潤水平和股東長期利益產生重要影響的風險。
8、自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板上市之日起,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
線下投資者應承諾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個月限制配售對象最終配售股票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即每個配售對象配售的股票中,90%的股票自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無限期出售;10%的股票限制期為6個月。一旦線下投資者報價,他們將被視為接受本次發行的線下限制期安排。
在戰略配售方面,保薦人相關子公司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個月。
9、網上投資者應當獨立表達認購意向,不得總結委托證券公司為其申購新股。
10、任何投資者只能選擇離線或在線認購,所有參與離線報價、認購、配售的投資者不得再參與在線認購;單個投資者只能使用合格賬戶認購,任何違反上述規定的認購均無效。
11、本次發行結束后,經上海證券交易所批準后,方可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上市。未經批準的,發行股份不得上市,發行人將按發行價格和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返還給參與認購的投資者。
12、投資者一定要注意投資風險,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在出現以下情況時,會協商采取暫停發行措施:
(1)線下認購總量小于線下初始發行數量的;
(2)網上發行認購不足,認購不足部分回撥線下后,線下投資者未能全額認購;
(3)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
(四)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重大會后事項影響發行的;
(5)根據《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和《業務實施細則》第七十一條,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以責令發行人和承銷商暫停或者暫停發行,并對有關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如發生上述情況,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宣布暫停發行的原因,并恢復發行安排。暫停發行后,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決定的有效期內,滿足會后事項監督要求后,在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備案后,選擇重啟發行的機會。
13、在線和離線認購結束后,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將根據整體認購情況確定是否啟用回撥機制,并調整在線和離線發行的數量。具體回撥機制見《發行公告》中的“2、(5)在線和離線回撥機制”。
14、線下投資者應于2023年6月9日根據《西安高壓電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在科技創新板上市線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標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線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標結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和配置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2023年6月9日認購資金(T+2日)16:00前到賬。
如果線下投資者每天獲得多只新股,請務必按每只新股單獨支付。如果同一天獲得多只新股,如果只匯總金額,合并支付將導致入賬失敗,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標后,應按照《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標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付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于2023年6月9日(T+2日)新股認購資金充足,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的資金轉移應當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
保薦人(主承銷商)包銷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票。
15、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暫停新股發行,并披露暫停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
16、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擬認購金額不得超過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本規模。未參與認購或初步配售的線下投資者未按照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和數量及時足額支付新股認購資金的,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發起人(主承銷商)應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3次中標后未足額支付的,自結算參與人最近申報放棄認購之日起6個月內(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在線認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次數計算。
17、本次發行前的股份有限期。有關銷售限制承諾和銷售限制安排,見《西安高壓電器研究院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的招股說明書》(以下簡稱《招股說明書》)。上述股份的銷售限制安排是有關股東根據發行人的治理需要和經營管理的穩定性,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作出的自愿承諾。
18、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部門對發行人發行的任何決定或意見都不表明其對發行人股票的價值或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任何相反的聲明都是虛假的、虛假的。請注意投資風險,仔細研究和判斷發行定價的合理性,并做出合理的投資決策。
19、擬參與本次發行認購的投資者,必須認真閱讀2023年5月3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發布的投資者(www.sse.com.cn)招股說明書全文,特別是“重大事項提示”和“風險因素”章節,充分了解發行人的風險因素,仔細判斷其經營狀況和投資價值,并做出投資決策。受政治、經濟、行業和經營管理水平的影響,發行人的經營狀況可能發生變化,可能造成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20、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不保證所有投資風險的披露,提示和建議投資者充分了解證券市場的特點和風險,合理評估其風險承受能力,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和投資經驗獨立決定是否參與發行認購。
發行人:西安高壓電氣研究院有限公司
保薦人(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2023年6月6日
保薦人(主承銷商):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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