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169證券簡稱:石頭科技公示序號:2023-039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部公司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2023年6月5日,北京市石塊新世紀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企業”)第二屆股東會第十六次大會、第二屆職工監事第十四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有關提案。依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企業對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冊在公司內部展開了公示公告。公司監事會融合公示情況對擬激勵對象展開了審查,有關公示情況及審查情況如下:
一、公示情況表明
1、公示情況
公司在2023年6月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公布了《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引言(下稱“《激勵計劃》”)和《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公司在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5日在公司內部對此次擬激勵對象名冊展開了公示公告,公示期間總共11天。公示期內,公司職員可以通過口頭上、書面形式等形式向公司監事會反饋建議。
截止到公示期滿,公司監事會沒有收到一切職工對此次擬激勵對象所提出的質疑。
2、有關公司監事會對擬激勵對象的審核形式
公司監事會審查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人員名單》(下稱“《激勵人員名單》”)及此次擬激勵對象在公司或者分公司出任的職位及任命通知等。
二、職工監事審查建議
職工監事依據《管理辦法》《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對企業《激勵人員名單》展開了審查,并做出審查建議如下所示:
1、納入企業《激勵人員名單》工作的人員具有《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政策規定的激勵對象標準,合乎《激勵計劃》所規定的激勵對象標準。
2、納入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工作人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北京石頭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所規定的任職要求,不會有《管理辦法》第八條所規定的不可變成激勵對象的情況:
(1)近期12個月被證交所定性為不恰當候選人;
(2)近期12個月被證監會以及內設機構定性為不恰當候選人;
(3)近期12個月因重要違規行為被證監會以及內設機構行政處分或是采用市場禁入對策;
(4)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所規定的不可出任董事、高管人員情況的;
(5)有關法律法規不得參加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證監會評定其他情形。
3、激勵對象的相關情況確實,不會有虛報、刻意隱瞞或致死重大誤解的地方。
4、激勵對象均是企業執行《激勵計劃》的時候在企業(含分公司,相同)就職的監管技術骨干工作人員、技術人員和骨干員工工作人員,不包含董事、高管人員、公司監事、獨董、直接或總計持有公司5%之上股權股東或控股股東及配偶、爸爸媽媽、兒女。
綜上所述,公司監事會覺得,納入企業《激勵人員名單》工作的人員均符合規定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行政規章所特定條件,合乎《激勵計劃》所規定的激勵對象標準,其成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北京市石塊新世紀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職工監事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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