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及董事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披的內容真實、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復購計劃方案基本概況
北京大北農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4年1月30日舉行的第六屆董事會第十次(臨時性)大會、2024年2月19日舉行的2024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允許企業使用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股份,本次回購股權同樣會在適合機會用以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本次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金額為8,000萬余元-10,000萬余元(均含本數),回購股份的價錢不得超過8.32元/股(含),實際回購股份的資金總額、股權數量和總股本的占比以復購時限到期或復購執行結束時實際發生為標準。本次回購期限自企業2024年第二次臨時性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復購計劃方案的時候起12個月。
復購事宜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20日在企業特定信息公開新聞媒體《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公布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號:2024-010)、《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報告書》(公示序號:2024-022)。
二、截至上月底的復購工作進展
依據《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一一回購股份》等有關規定,現就企業截止到上月底的復購工作進展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企業通過股份回購專用型股票賬戶以集中競價方式執行回購股份,回購股份總數1,677,500股,總股本的0.04%,最大賣價為5.15元/股,最低成交價為5.12元/股,交易量總額8,621,387.00元(沒有交易手續費)。本次回購符合規定法律法規、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根據公司設定的復購計劃方案。
三、別的表明
公司回購股份的時間也、回購股份的數量和集中競價委托時間段合乎《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一一回購股份》的有關規定:
1、企業在以下期間不得回購股份:
(1)自很有可能對該公司證券及其衍生種類成交價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項產生之時或在決策的過程中至依規公布之天內;
(2)證監會、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2、企業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合乎下列要求:
(1)申報價格不得為企業股票當日交易上漲幅度限制價錢;
(2)禁止在證交所開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及股價無漲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內開展股份回購委托;
(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交易所所規定的規定。
企業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一一回購股份》等規范性文件的標準及公司回購股份計劃方案的相關規定,在認購時間內根據市場情況適時作出認購管理決策并給予執行,并依據回購股份事宜工作進展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農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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