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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醒:
1、此次授予員工持股計劃數量達到3,285,000股,占授于前企業總股本192,907,485股的1.70%;
2、此次授予激勵對象為81名;
3、此次授予員工持股計劃發售日期是2023年6月20日;
4、此次授于員工持股計劃由來為公司為激勵對象定向發行的企業A股普通股票;
5、此次授予員工持股計劃授于后股權性質為比較有限售標準股權。
依據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深圳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關規矩的要求,鹽津鋪子食物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實現了《鹽津鋪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員工持股計劃授于登記工作,相關詳細情況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履行審批流程
1、2023年5月5日,企業第三屆股東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關聯董事就有關提案回避表決;與此同時公司獨立董事早已就此次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發布了單獨建議,允許企業推行此次激勵計劃。
2、2023年5月5日,企業第三屆職工監事第二十一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核實〈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中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允許企業推行此次激勵計劃。
3、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6日,企業對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姓名及職位根據公司內網予以公示,公示公告期限內,公司監事會沒有收到有關此次擬激勵對象的質疑。2023年5月18日,企業公布《監事會關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及公示情況說明》。
4、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開2023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的議案》以及相關事宜的議案,并公布了《鹽津鋪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5、2023年5月23日,企業各自召開第三屆股東會第二十五次會議第三屆職工監事第二十二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數量和授予價格的議案》。關聯董事就有關提案回避表決,公司獨立董事對于此事發布了單獨建議,公司監事會發布了同意意見,湖南省啟元法律事務所出具了《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關于鹽津鋪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調整授予數量和授予價格相關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6、2023年6月6日,企業各自召開第三屆股東會第二十六次會議第三屆職工監事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允許本激勵計劃授于激勵對象由86人調整至81人,此次授予員工持股計劃總數將原330億港元調整至328.50億港元;以確定以2023年6月6日做為激勵計劃的授于日,向滿足條件的81名激勵對象授于328.50億港元員工持股計劃,關聯董事已就有關提案回避表決,公司獨立董事對于此事發布了單獨建議,公司監事會發布了同意意見,湖南省啟元法律事務所出具了《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關于鹽津鋪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調整及授予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二、員工持股計劃的授于狀況
1、授于日:2023年6月6日
2、授于總數:328.50億港元
3、授于價錢:40.02元/股
4、個股由來:本激勵計劃的個股由來為公司為激勵對象定向發行的企業A股普通股票。
5、激勵對象:經董事會薪酬考核聯合會考評并且經過公司監事會審批,具有本方案激勵對象資質的工作人員總共81人,包含企業(含分公司)執行董事、高管人員;企業(含分公司)關鍵技術(業務流程)工作人員;本激勵計劃涉及到的激勵對象不包含獨董、公司監事及直接或總計持有公司5%之上股權股東或控股股東及配偶、爸爸媽媽、兒女。
6、本激勵計劃授于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各自為自授于日起12月、24月、36月。激勵對象按照本激勵計劃獲授的員工持股計劃在限售期內不得轉讓、用來貸款擔保或清償債務,證監會及深圳交易所另有規定的除外從其規定。
解除限售后,企業為了滿足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勵對象申請辦理解除限售事項,未達到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勵對象所持有的員工持股計劃由企業回購注銷。
本激勵計劃授予限制性股權的解除限售期及歷期解除限售日程安排見下表所顯示:
激勵對象獲授的員工持股計劃因為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股票紅利、股票拆細而獲得的股權與此同時限購,禁止在二級市場售賣或者以多種方式出讓,該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與約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同樣。若到時候企業對并未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開展購買的,則由于上述情況緣故得到的股權將一并復購。
7、員工持股計劃的解除限售標準
激勵對象解除限售已獲得授的員工持股計劃除達到授于標準的相關規定外,務必
同時符合如下所示標準:
(1)企業方面績效考評規定
本激勵計劃的解除限售考評本年度為2023-2025年三個會計期間,每一個會計期間考評一次,各年績效考評總體目標見下表所顯示:
注:1、之上純利潤考核標準都以【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公司股東扣非后純利潤并去除此次以及其它激勵計劃股份支付費用危害的值】做為測算根據。
2、2022年經審計的主營業務收入2,893,520,454.12元;2022年純利潤(即:2022年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非純利潤并去除激勵計劃股份支付費用危害的值)為319,597,789.91元。
3、以上約束性股票解除限售標準涉及到的業績指標不構成企業對投資的業績預測和本質服務承諾。
企業未達到以上績效考評目標,全部激勵對象相匹配考評當初可解除限售的員工持股計劃均不得解除限售,由企業回購注銷。回購價格為授于價錢再加上金融機構同時期定期利率總和。
(2)個人層面績效考評
激勵對象的個人層面的考評依照公司薪酬和考核的有關規定組織落實。企業對激勵對象每一個考評年度的綜合考核開展評分(X,0≤X≤100),并依據激勵對象年度綜合考核評分確認其解除限售占比:
若各本年度企業方面績效考評合格,激勵對象本人當初具體解除限售信用額度=可解除限售占比×本人當初方案解除限售信用額度。無法解除限售的當期擬解除限售市場份額,由企業回購注銷。回購價格為授于價錢再加上金融機構同時期定期利率總和。
激勵對象獲授利益、履行權利的標準未成績時,有關利益不可遞延到下一期。
8、激勵對象名冊及獲授狀況:
注【1】: 1、以上一切一名激勵對象根據所有高效的股權激勵方案獲授的本企業股票都未超出企業總股本的1%。企業所有高效的激勵計劃所涉及到的標的股票數量總計不得超過股權激勵方案遞交股東會時企業總股本的10%。
2、本方案激勵對象不包含獨董、公司監事及直接或總計持有公司 5%之上股權股東或控股股東及配偶、爸爸媽媽、兒女。
3、本公告中涉及數據庫的末尾數差別或不符合系四舍五入而致。
三、此次開展的激勵計劃與股東會申請的激勵計劃的差別狀況
1、企業2022年度權益分派計劃方案已經在2023年5月18日執行結束,依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股東會對此次激勵計劃的授于價格和授于總數作出調整。員工持股計劃授于價格由61.52元/股調整至40.02元/股,授于利益總產量由220.00億港元調整至330.00億港元。
2、企業《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確立的激勵對象含有5名因辭職等因個人原因而不合乎激勵對象區域范圍要求,喪失鼓勵資質。股東會依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與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的受權,對該激勵計劃授于激勵對象名冊及授于總數作出調整。實際調節內容是:本激勵計劃授于激勵對象由86人調整至81人,此次授予員工持股計劃總數將原330億港元調整至328.50億港元。
除了上述調節外,此次開展的激勵計劃其他內容與企業2023年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表決通過的激勵計劃一致。
四、此次授于股份認購資金驗資報告狀況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于2023年6月13日出具了《驗資報告》(天健湘驗【2023】20號),檢審了企業截止到2023年6月9日止新增加注冊資金實付狀況,覺得:截止2023年6月9日,企業已收到81位激勵對象交納的員工持股計劃注資款131,465,700.00元,所有以流動資產繳納,在其中,記入資本公積3,285,000.00元,記入資本公積金(股本溢價128,180,700.00元)。
五、授于日及發售日期
此次約束性過激勵計劃的授于日為2023年6月6日,授于員工持股計劃發售日期是2023年6月20日。
公司本次員工持股計劃的授于執行并不屬于以下區段日:
1、企業定期報告公示前30日內,因特殊情況延遲定期報告公示日期,自原預定公示日前30日開始計算,至公示前1日;
2、企業年報披露時間、業績報告公示前10日內;
3、自可能會對企業股票以及衍化種類成交價造成很大影響的大事件產生之日或是進到決策制定之日,至依規公布后2個買賣日內;
4、中國證監會及證交所所規定的其他期內。
合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及其《公司章程》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相關規定。
六、公司股權結構變化登記表
此次員工持股計劃授于結束后,企業股份遍布仍具有企業上市條件。
七、盈利攤低狀況
公司本次員工持股計劃授于備案結束后,按新總股本19,619.2485億港元攤低測算,2022年度每股凈資產為1.5367元。
八、公司控股股東股份比例變化情況
公司本次股權激勵方案涉及員工持股計劃授于結束后,企業總市值由19,290.7485億港元增加到了19,619.2485億港元,造成公司控股股東湖南省鹽津鋪子集團有限公司和控股股東張學武老先生占股比例產生變化。此次授于前,公司控股股東湖南省鹽津鋪子集團有限公司和控股股東張學武老先生各自擁有我們公司股權7,257.2255億港元和2,036.3271億港元,各自占授于前企業總股本37.62%和10.56%;此次員工持股計劃授于結束后,公司控股股東湖南省鹽津鋪子集團有限公司和控股股東張學武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不會改變,占股比例各自轉變至36.99%和10.38%。此次員工持股計劃授于不會造成公司控股股東和控股股東產生變化。
九、參加鼓勵的執行董事、高管人員在授于備案進行之日前6個月交易企業股票狀況的表明
經公司自糾自查,參加鼓勵的執行董事、高管人員在授于備案進行之日前6個月沒有交易企業股票的現象。
十、此次授于員工持股計劃所籌資的應用方案
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所籌資產將主要用于填補企業流動資金。
十一、此次授于之后對財務狀況產生的影響
企業依照市場價為載體明確授于日員工持股計劃的投資性房地產,進而確定本規劃的股份支付費用,該相關費用將在規劃的執行過程中依照解除限售占比開展分期付款 確定。由本激勵計劃所產生的鼓勵成本費將于經常性損益中稅前列支。
依據中國會計準則規定, 股東會已經確定激勵計劃的授于日為 2023年6月6日,依據授于日員工持股計劃的賬面價值確定鼓勵成本費。
經計算,在未來四年員工持股計劃鼓勵成本費為13,034.88萬余元,則 2023年一2026 年員工持股計劃成本攤銷狀況如下表:
表明:1、以上成本估算和攤銷費出自于財務會計謹慎原則考慮,未考慮到所授于員工持股計劃將來未解除限售的現象。
2、以上結論并不等于最后的會計成本。具體會計成本不僅與具體授于日、授于價格與授于總數有關,還和具體起效和無效的總數相關,一起報請公司股東留意可能出現的攤低危害。
3、以上對企業經營業績產生的影響最后的結果會以會計事務所開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標準。
特此公告。
鹽津鋪子食物有限責任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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