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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銳明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4月7日舉辦第三屆股東會第十八次大會、第三屆職工監事第十八次大會,并且于2023年4月24日舉辦2023年第二次股東大會決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圳市銳明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深圳市銳明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等提案,允許企業執行第一期股權激勵計劃(下稱“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或“本方案”)。主要內容請見公司在2023年4月8日、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布的有關公示。
依據《關于上市公司實施員工持股計劃試點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等有關規定,現就公司本次股權激勵計劃執行工作進展公告如下:
一、此次股權激勵計劃的個股由來及總數
此次股權激勵計劃個股由來為公司回購股份專用型股票賬戶購買的銳明技術A股普通股票。
2023年1月18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股東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三屆職工監事第十七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2023年1月19日,企業公布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購報告書》(公示序號:2023-007)。2023年4月7日,公司召開第三屆股東會第十八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終止回購公司股份方案的議案》,并公布了《關于提前終止回購公司股份暨回購實施結果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22)。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企業總計根據回購股份專用型股票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法回購公司股份2,978,100股,占公司現階段總股本的1.72%,最大成交價為24.99元/股,最少成交價為21.98元/股,付款總額金額為71,342,304元(沒有交易手續費),企業本復購計劃方案已執行結束。
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根據非交易過戶的股權數量達到297.81億港元,以上已購買的公司股權全部用于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此次非交易過戶結束后,公司回購股份專用型股票賬戶持有公司股票數為0股。
二、此次股權激勵計劃帳戶設立、股份認購及非交易過戶等狀況
(一)帳戶設立狀況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業已經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設立了此次股權激勵計劃專用型股票賬戶,股票賬戶名稱是“深圳銳明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一第一期股權激勵計劃”,股票賬戶號為“0899387600”。
(二)此次股權激勵計劃股份認購狀況
依據《深圳市銳明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的有關規定,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涉及到的標的股票經營規模不得超過297.81億港元,擬募資最高不超過3,811.9680萬余元,以“份”做為申購企業,每一份市場份額為1.00元,此次股權激勵計劃的份額最高為3,811.9680萬分。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每一股轉讓價格是12.80元,為公司本次股權激勵計劃議案公示此前1個交易日內的公司股票交易平均價每一股25.60塊的50%。
此次股權激勵計劃具體申購資金總額為3,811.9680萬余元,具體認購份額為3,811.9680萬分,具體認購份額不得超過股東大會審議申請的擬認購份額限制。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此次股權激勵計劃里的申購資產已經全部認繳及時。此次股權激勵計劃的自有資金包含職工合理合法薪資、自籌經費及其相關法律法規許可的多種方式。企業不因一切名義向持有者給予墊付資金、貸款擔保、借款等財務資助,亦不會有第三方為職工參加此次股權激勵計劃給予獎賞、支助、補助、托底等分配。
(三)此次股權激勵計劃非交易過戶狀況
公司在2023年6月8日接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達的《證券過戶登記確認書》,公司回購股份專用型股票賬戶持有的297.81億港元標的股票(占公司現階段總股本的1.72%)已經在2023年6月8日根據非交易過戶方式產權過戶至“深圳銳明技術有限責任公司一第一期股權激勵計劃”專用型股票賬戶,產權過戶價格是12.80元/股。
此次股權激勵計劃的持有期為36月,自此次股權激勵計劃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根據且公司新聞最后一筆標底股票過戶至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戶下之日起算。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標的股票分2期開啟,開啟時段各自為自公司新聞最后一筆標底股票過戶至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戶下的時候起滿12月、24月,每一期開啟標的股票比例分別是70%、30%。歷期實際開啟數量和總數結合公司業績指標和持有者績效考核結果測算明確。企業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立即執行后續信息披露義務。
(四)已回購股份處理完畢狀況
依據上述非交易過戶狀況,企業通過回購股份專用型股票賬戶以集中競價交易方法總計購買的股權2,978,100股已經全部用以企業第一期股權激勵計劃,占公司現階段總股本的1.72%。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回購股份專用型股票賬戶中已經購買的股權所有處理完畢,具體用處與復購計劃方案里的擬訂主要用途不有所差異,復購事宜不會有違背《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9號一一回購股份》的情況。
三、此次股權激勵計劃的關聯方及一致行動的確認
(一)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業無大股東、控股股東。持倉5%之上股東未參加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持倉5%之上股東和本方案不會有關聯性,不構成一致行動關聯。
(二)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持有者包含董事(沒有獨董)、高管人員總計4人。之上工作人員以及關系人員及此次股權激勵計劃存有關聯性,在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有關提議時相關負責人應回避表決。除了上述工作人員外,此次股權激勵計劃與企業別的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中間不會有關聯性。
(三)此次股權激勵計劃與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中間不構成一致行動關聯,詳細如下:
1、此次股權激勵計劃參與其中目標不包含監事,董事(沒有獨董)及高管人員總共4人參加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持有者中間不會有關聯性,都未簽定《一致行動協議》或出現一致行動的有關分配。
2、持有者大會為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最高權力機關,由持有者大會投票選舉管委會。管委會做為本規劃的監督機構,承擔對此次股權激勵計劃進行定期管理方面、意味著本方案履行除投票權之外的股東權益及利益處理等主要工作。本方案持有者所持有的市場份額比較分散化,董事及高管人員做為持有者在持有人會議管委會決議與其說相關事宜時把回避表決,隨意單一擁有平均不能對持有者大會及管委會管理決策產生不利影響。
(四)此次股權激勵計劃持有者自動放棄通過本方案持有標的股票的投票權;在股東大會審議公司和公司股東、執行董事、高管人員等參加對象買賣有關提議時,此次股權激勵計劃不會有回避問題。
總的來說,此次股權激勵計劃與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不會有一致行動關聯。
四、此次股權激勵計劃的賬務處理
依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一一股份支付》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有關規定:進行等候期內服務項目或超過要求銷售業績標準才可行權的獲得員工服務項目以利益結算股份支付,等待期內每一個資產負債表日,理應進而對可行權權益工具總數的絕佳可能為載體,依照權益工具授予日的投資性房地產,將本期獲得服務記入經濟成本或費用及資本公積金。
企業將按照相關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進行相關賬務處理,此次股權激勵計劃對企業經營業績產生的影響最后的結果會以會計事務所開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標準。
企業將持續關注此次股權激勵計劃的實行工作進展,并按相關規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煩請廣大投資者關心公司新聞并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簿文檔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開具的《證券過戶登記確認書》。
特此公告。
深圳銳明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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