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何建國先生、何衛國先生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廣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了《關于合計持股 5%以上股東股份減持計劃期限屆滿暨下期減持計劃預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23-005),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何建國先生、何衛國先生計劃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合計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7,322,444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不超過2%。
公司近日收到何建國先生、何衛國先生發來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實施進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該減持計劃時間已經過半,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 號)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將何建國先生、何衛國先生的減持計劃實施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減持股份情況
截至2023年6月21日,本次減持計劃期間何建國先生、何衛國先生已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合計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661,2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0%,具體如下:
注:上述合計數與各分項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不一致的情況,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減持前后持股變化
注:1、上述合計數與各分項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數上不一致的情況,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變動前后持有股份情況與集中競價減持股份數量存在差異系因:2023年2月28日至6月21日期間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河化股份777.1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2.12%。
三、其他事項說明
1、何建國先生、何衛國先生本次減持計劃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預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減持與此前已披露的減持意向、減持計劃一致,符合《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證監會公告〔2017〕9 號)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業務規則的規定。
2、何建國先生、何衛國先生不屬于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實施不會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不會影響公司治理結構和持續性經營。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建國先生、何衛國先生本次股份減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其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因素決定是否實施或部分實施本次減持計劃,存在減持時間、減持價格等不確定因素,也存在是否按期全部實施完成的不確定性。
4、公司將持續關注何建國先生、何衛國先生減持計劃實施的進展情況,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備查文件
1.何建國先生、何衛國先生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實施進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廣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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